为规范满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的企业自审工作,明确我公司开展相关工作的职责、流程、标准以及责任追究办法。根据《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一、机构设置
自即日起成立独立于各个业务部门的内容审查委员小组,委员包括开发小组的总经理或主策划、客服部经理以及市场运营部经理。由公司总经理负责委员小组的召集和日常运作事宜。委员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在产品开发过程中规范相关网络文化产品内容;在版本验收环节对可能涉及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在网站运营过程中随时检查各种网络文化产品内容是否有不适当的内容出现。并且 一旦发现有违规情况的发生,委员小组负责对相关责任人和部门进行查处惩戒。
二、日常运作
委员小组每周召集一次全体会议,就公司产品开发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当中的内容来源、表现方式进行集中审查和讨论,每周在公司内公布违规内容自查结果,如没有违规内容则不公布。委员小组委员有义务将最近工作过程中所开发的内容对其他委员进行公开展示,并接受质询。客服部经理将针对所有可能涉及违规的内容进行通告,并要求各部门限期整改。
三、内部培训
为确保及时准确的了解国家最新有关政策法规,由委员小组召集定期对内部人员进行有关法规的讲解和培训,并进行考试。覆盖对象主要是产品策划、美术及各部门负责人。培训不定期举 行,主要是针对最新出台的法规政策,以及新近升职上任的管理人员所进行。考试不及格者,扣发当月20%工资,并且不允许升职。
四、自审内容准则
互联网文化单位不得提供载有以下内容的文化产品: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违背社会公德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五、审核流程
我公司按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规定,建立自身管理制度,对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事前审核,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的内容审核由2名以上审核人员实施,审核 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报本单位内容管理负责人复核签字。我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对网站(平台)运行的产品及服务的内容进行实时监管,发现违规内容的要立即停止提供,保存有关记录,内容审核记录的保存期不少于2年,重大问题向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报告。 设立自审信息安全小组,表演信息收集小组负责前期根据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制作要上线的表演产品;表演信息审核小组将拟上线的表演信息报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经领导审核同意、 签字后方可上线发布;所有表演经审批结束后,保证符合各类法律法规之后,方可提交给技术部门,进行产品的网上上线操作。鉴别方式分为自动鉴别和人工鉴别,鉴别内容包括:图片、文字、视频等方面。
  六、防沉迷未成年人保护
1.实行平台账号实名注册制度,要求严格实名注册,所有平台用户需使用有效身份证信息方可进行注册。
2.严格控制未成年人使用浏览产品时段时长。规定每日22时到次日8时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产品浏览服务,法定节假日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其他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5小时。
3.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规定平台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4.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实施适龄提示制度,积极引导家长、学校等社会各界力量履行未成年人监护守护责任,帮忙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网络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
七、平台注册
1.注册我公司平台的用户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未成年人提供家长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信息,我公司对注册用户实名保密措施,防止信息外漏。同时,如就账号等数据的使用权归属等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官方网站“客服电话”或官方提供的其他方式请求中游客户服务人员处理。
2.平台注册用户应遵守直播平台官方处理此类事务的要求、流程,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的材料予以证明。如用户不能提供充分材料证明其主张成立,因此致使其受到损害,则由用户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3.平台注册用户证明其会员资格时,应根据官方的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购买官方产品或服务的凭证以及其他资料。如因用户无法证明其会员资格而影响官方为其提供服务,则由该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4.平台注册用户同意以平台直播官方系统所记载的数据作为处理用户之间或用户与官方之间纠纷的判断标准。自行承担其因处理此类纠纷而产生之通讯费、邮寄费、交通费等一切费用。对直播平台做出的处罚存在争议,可以在处罚之日起60天内通过“客服电话”或直播平台官方提供的电话、电子邮件其他方式进行申诉申请,请求直播平台官方客户服务人员处理。并根据官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因用户未在60天内对处罚提出异议,或是能够提出异议但无法在60天内提供证明资料的,则由该用户承担全部责任。
  八、技术安全保障措施
1)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平台采用严格的用户注册流程,全面的用户信息登记功能,设定记录基础密码、和用户邮箱等信息,包括用户私人信息和身份证信息,全面保障用户的登记信息完整有效。
公司平台对用户所提供的实名身份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并将使用现有的技术,尽力防止用户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
公司平台未经用户授权不公开、修改、透露用户身份信息资料及其它保密性内容,除遇下列情形:
1、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
2、于司法机关或其它国家主管机关的法定程序的要求。
3、紧急情况下为保护用户或第三人的人身安全,防止用户及他人权益之重大危害的情形下。
4、公司平台提供二级密码机制,进一步保护帐号在部分服务中的权限安全。
5、因用户自身保护疏忽,造成帐号信息泄露、帐号被盗等情况,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可通过密码找回机制,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资料进行核对,由公司网站平台方给予帐号找回。
2)网站安全保障措施
1、网站服务器和其他计算机之间设置经公安部认证的防火墙, 并与专业网络安全公司合作,做好安全策略,拒绝外来的恶意攻击,保障网站正常运行。
2、在网站的服务器及工作站上均安装了正版的防病毒软件,对计算机病毒、有害电子邮件有整套的防范措施,防止有害信息对网站系统的干扰和破坏。
3、做好生产日志的留存。网站具有保存60天以上的系统运行日志和用户使用日志记录功能,内容包括IP地址及使用情况,主页维护者、邮箱使用者和对应的IP地址情况等。
4、交互式栏目具备有IP地址、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对没有合法手续和不具备条件的电子公告服务立即关闭。
5、网站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双机热备份机制,一旦主系统遇到故障或受到攻击导致不能正常运行,保证备用系统能及时替换主系统提供服务。
6、关闭网站系统中暂不使用的服务功能,及相关端口,并及时用补丁修复系统漏洞,定期查杀病毒。
7、服务器平时处于锁定状态,并保管好登录密码;后台管理界面设置超级用户名及密码,并绑定IP,以防他人登入。
九、表演主播(作者)的义务
主播(作者)有义务保证表演环境健康有序,主播(作者)需对表演内容负责,若以上部分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将依据违规情况,处罚违规者的同时,连带处罚主播(作者)。
1.严禁进行反党反政府或带有侮辱诋毁党和国家的行为,例如: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9)其他可能引起或已经引起不良影响的政治话题。
2.严禁直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例如:
(1)展示毒品样品、表演及传播毒品吸食或注射方式、讲解毒品制作过程等一切与毒品相关的内容;
(2)组织、宣传、诱导用户加入传销(或有传销嫌疑)的机构;
(3)与赌博或涉嫌赌博有关的任何活动。
(4)播放自己或他人的腐朽、低级趣味活动,如享受不道德的、腐朽的消费等;
(5)其它低俗涉黄行为。
3.严禁进行威胁生命健康,或利用枪支、刀具表演,例如:
(1)使用刀具、仿真刀具、枪支、仿真枪支、表演具有高度危险性的节目等;
(2)表演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内容。如:殴打他人、威胁他人等;
(3)表演危害自身安全的内容。如自残自杀等;
(4)表演危害动物生命健康的内容。如虐待小动物等;
(5)其他威胁生命健康的表演。
十、跟帖评论
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我公司平台已建立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信息。建立屏蔽词库,对跟帖评论中出现的涉黄、广告、涉政、暴恐、辱骂等违规内容进行屏蔽及删除处理。
管理人员面对审核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状况应迅速反应、灵活定制跟帖评论审核规则。对机器算法划分的各个评论分区(广告、涉政、常规等),分配不同特长的审核员,制定不同的审核规则。
关键词:不同关键词命中有不同的处理措施,需要审核人员注意力集中,关注每个关键词的位置与具体含义,以此作出判断。 用户信息:对用户过往评论纪录进行价值评级,提升发布高质量评论的用户账号价值等级,对经常发布违禁、灌水、辱骂等劣质内容且屡教不改的账号IP封禁处理。
评论来源:不同平台用户发布的评论带有不同的倾向性,各大平台对自身跟帖评论也有着差异性的评判标准,对此应具体分析具体判断,作出不同的审核处理方式。
  十一、应急响应措施
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上报制度,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处置在最短时限内,及时、果断处理在本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突发性事件,维护网络信息安全与稳定。
应急预案启动:有下列情况应启动应急预案;
1. 网络、网页出现非法言论;
2. 网络遭受黑客攻击;
3. 计算机网络出现病毒;
4. 软件系统遭受破坏性攻击;
5. 数据库系统出现故障;
6. 广域网外部线路中断;
7. 局域网大范围中断;
8. 服务器等关键网络设备故障;
9. 网络中心机房外电中断。
保障措施: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防治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持续的、跟踪式的、深层次的和各阶段相互联系的工作,是有组织的科学与社会行为,而不是随着每次灾害的发生而开始和结束的活动。因此,必须做好应急保障工作。1)人员保障,2)技术保障,3)物资保障,4)训练和演练。
  十二、举报受理
我们始终把用户反馈放在第一位。为了实现更好的客户服务,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客服中心并实行24小时的客服制度,电话:0755-86523543。今后为了更好的服务客户,公司仍将不断完善客服机制,提高客服的沟通水平、服务态度和专业知识,力求为每一位用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十三、责任追究
明确内部对审核人员、开发人员及运营人员的内容审核责任追究规定。
对审核人员未能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的,予以口头警告;
对审核人员发现问题,但开发人员拒不修改的,予以书面警告;
对审核人员发现问题,但开发人员修改,审核通过后自行予以回复的,予以扣除当月奖金;
对运营人员在运营过程中未通知审核人员,造成不良后果,而审核人员也未及时发现的,予以扣除当月奖金,累积满三次运营人员予以调离岗位,审核人员予以取消审核资格并调离岗位;
其他造成不良后果情形的,予以书面警告。
十四、惩罚机制
对于在研发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况,委员小组责令限期整改并重新审查,如超过限期7天仍然未能整改完成,扣当事人10%工资,并对所在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处罚;审查过程中如有违规内容未能发现,导致产品发布后仍然存在违规内容的,扣发客服部经理及当事人50%工资,内部通报批评一次;运营过程中使用违规素材或活动,扣发运营部经理及当事人50%工资,如导致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给予辞退处理。